“国家审计与公共治理”论坛第三讲顺利举行
7月21日,国家审计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在石牌校区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207会议室举办国家审计与公共治理论坛第三讲。论坛邀请审计研究领域资深专家0638太阳集团杨和焰副教授主讲《关于国家审计研究的相关思考》,学院部分教师参加活动。
杨和焰从审计的产生与发展、国家审计的内涵分析、世界主要的国家审计模式、国家审计体制改革的理论主张、人民审计院的改革目标等五个方面概述了国家审计的相关内容。
他首先梳理了国家审计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西周时期,国家将财政和监督分立,构成财政监督机构的两大系统,政府审计开始萌芽。新中国的政府审计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82年《宪法》规定我国设立审计机关。1983年,我国开始组建政府审计机关。十八大以来对国家审计制度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审计制度进行了全新定位,审计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接着,他对国家审计的内涵进行分析。审计的定义大体上被归纳为查账论、陈述(信息)鉴证论、活动评价论、财政监督论、国家治理工具论和免疫系统论。审计是基于受托责任而发生的,也是由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的。受托人在完成责任之后,向委托人提出报告,经过委托人同意之后,责任才能解除。国家审计与公共责任密切相关,公共责任是指受托管理公共资源的机构报告管理这些资源及其有关的规划、控制、财务的责任。随后,他介绍了世界上主要的国家审计模式。各国的审计制度一般受到本国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制约,呈现多样性。根据权力关系,各国的审计制度可以划分为立法模式、司法模式、独立模式和行政模式。
最后,他提到了中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的理论主张和人民审计院的改革目标。他认为现阶段我国政府审计存在着角色错位等问题,政府审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即同体监督问题。这一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行政型审计体制。中国政府审计改革应该走向立法型模式,可以考虑设立向人大负责的独立的国家审计院的模式,形成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和人民审计院产生于人大又向人大负责的国家机关组织体系。
报告结束后,与会教师结合自身研究内容就国家审计和公共管理的相关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本次论坛的举办,充分展示了国家审计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对于国家审计和公共管理问题的深入研究,内容丰富、观点鲜明,为接下来对相关研究的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