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30 17: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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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下午,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系教工党支部卫生法学课题组、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我校大湾区跨境治理研学创新党支部、我校法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联合举办的“守正创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跨校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论文工作坊第七次系列活动暨“法治湾区,医疗共建”主题党日活动,于中山大学北校园卫生管理学系会议室、我校石牌图书馆博雅斋两地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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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由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生导师胡汝为副教授主持,与会嘉宾有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教授,我校大湾区跨境治理研学创新党支部副书记、华南师大MPA教育中心项目主任颜海娜教授,我校法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书记沈虹副教授、马颜昕副研究员,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刘汝青副教授,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王子成副教授,广州市番禺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尹飞,中山大学法学院丁婧文博士后,澳门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郭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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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线上线下联动进行,共40余名师生参与,活动内容精彩,现场气氛热烈活跃。

 

主题分享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合作处一级主任科员、中国政法大学在读研究生胡文华作为本次活动的主讲人,以《基于港澳经验的广东省私营医疗机构准入问题研究》为题进行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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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伊始,胡文华介绍了研究背景。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取得举世闻名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健康、医疗的要求也随之提高,私营医疗机构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基于此,该文主要研究港澳私营医疗机构准入经验对广东的启发。

论文主要分为四部分展开。首先是对私营医疗机构准入的基础概念的解析。胡文华分别从学理和实务两方面解释“私营医疗机构”的概念,并归纳出其两个特点:一是出资方为社会资本,二是设立目的可为公益或非公益,且以非公益居多。随后,他辨析了“民营和私营医疗机构”,以及“私营和营利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间的异同。他分别从法律和政府管理角度解释准入概念,指出市场准入模式主要有四种:自由放任、审批主义、准则主义、混合模式,我国采用审批主义模式。他还对私营医疗机构法律性质进行了概述,总结出私营医疗机构准入具有双重性、强制性、多层次的特征。

其次是介绍广东省私营医疗机构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及困境难题。他从全国、广东层面介绍实施情况,并着重介绍了广东省港澳资私营医疗机构准入。通过对广东省私营医疗机构准入制度的内容的介绍,他指出制度实施中的三项困境:行政审批法律制度不健全,港澳医师在广东省设立私营诊所主体准入条件不合理,设立私营门诊部硬件、人员准入门槛高,并分析了造成缺陷的主要原因。

再者是对港澳私营医疗机构准入制度的评鉴。他从私营医疗机构的法律厘定、准入的法律规制、机构分类入手,分别介绍了港澳两地的相关情况,认为与之相比,广东私营医疗机构存在硬件、人员准入门槛较低,审批程序更为便捷,不同类型采取不同准入方式,责任强制保险等情况,并阐述了从中获得的启示。

最后,他从调整私营医疗机构准入的标准、改革准入方式、在私营医疗机构“放管服”理念下加强监管三个大方面切入,针对广东省私营医疗机构准入制度的完善发展提出建议。

嘉宾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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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汝为老师认为,目前该论文属于行政法学专业的论文,但缺乏科学的问题、理论和研究框架。她指出,研究一方面要立足现有的关于医疗准入的法律体系,按照法律渊源、法律效力的逻辑,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进行细致的梳理,表格或文字形式均可。一方面要梳理出粤港澳三地的医疗机构设置、人员资质等现实情况,是否有特例,是否有借鉴的意义。论文需要回应现实,从现实到现实,但目前还没有实现从现实到理论,再从理论到现实,然后再回到理论的贡献这一目标上,需要加强建议部分对理论分析的回应和结合,最后对行政法学中的哪个领域的贡献做一个清晰的定位,如行政许可,还是跨境治理,还是市场监管与规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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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鹏老师提出了4点建议:

第一,需要思考论文的题目本身是否成立。论文研究问题并非是广东省特有的,而是整个国家普遍存在的。在文章里面,无论是对广东省的医疗机构准入问题的论述,还是最后提出的建议,论文并没有突出广东省特色。论文提出的方案也更多针对的是港澳地区医师群体,存在宽泛讨论、没有主线的问题,应从小点切入。

第二,论文研究基础存在不足。他指出,目前论文是以港澳经验为基础的比较研究,存在较大的限制。在没有持续对医疗机构准入专门研究的情况下,对两个地区的比较结果难以令人信服。如果坚持选择比较研究,则需要对题目进行修改,如“香港地区设立私营医疗机构准入对广东省的启示”,要着重全方位的将大背景系统的阐述出来。

第三,论文缺乏研究框架。需要从某一个点切入研究问题。如多层次不同需求问题、跨境投资问题、医师职业自由问题等等。

第四,目前来看,该研究还无法构成一篇学术论文,更多的是资料的罗列。其一,没有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成体系的梳理,只是选择性列举了一些条文,没有把整个体系列出来;其二,没有进行层层递进的分析,最后只是一些观点的铺陈,没有论证的支撑;其三,对研究对象的比较不是很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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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虹老师认为该论文需要思考两个问题:第一,广东本身是否有权限能独立设立医疗准入制度;第二,要重点考量港澳的经验是否能被广东省学习借鉴。原因在于广东省和港澳两地之间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等存在差异,特别是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所以,研究需要明确借鉴港澳经验的意义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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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颜昕老师提出,论文目前有很多值得研究的真实材料,这可能来源于作者通过工作、调研和交流得来的材料,但问题在于没有进行系统性梳理。论文的写作需要建立一定的逻辑线索,基于议题来确定方法、确定结构、确定材料进而确定论证,而不是先确定现有材料和自身得出的观点,再去确定使用何种方法。他指出论文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研究问题。作为一篇法学论文,其法学议题是什么?目前,论文指出了许多problem,但其issue不明确,没有提出法学议题。马老师认为这是目前论文的核心问题,也是导致论文结构上缺乏逻辑的核心点。第二是文献综述。文章缺乏所提及的具体领域中法学的基础文献,原因在于缺乏法学议题,进而无法确定文章在法学中的场域是什么,找不到相应的背景材料和文献。准入作为重要的规制工具,在其涉及的许可领域、规制领域有大量的理论工具和文献,但没有呈现。他认为,文章的文献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定义性的、概括性的基础文献,二是针对该问题的具体性文献。但是,真正为文章的理论结构提供支撑的理论工具文献在本文的背景部分是缺位的,进而导致本文实际上缺乏理论基础。因此,要根据议题重新选择研究方法、调整研究结构。第三是研究方法。可以以实证调研为基础,参考性的使用比较分析方法。同时,加强论证的规范性、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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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成老师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为论文提出了一个研究视角,即在“放管服”改革的视域下,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关注政府是否存在失位、缺位的问题。此外,将广东省作为一个整体与港澳地区进行比较也存在值得考量之处。由于“先行先试”的存在,需要对广东省进行湾区与非湾区的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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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海娜老师认为文章关注的领域有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但是不同学科有不同的研究视角。她指出,在社科领域需要带着问题去思考,而不是根据材料找问题,才能更具创新性。具体到本文而言,其选题也存在创新性不足、切入点不够精准的问题,需要更精准的把握研究的选题。同时,文章的论证也相对缺乏实证研究,对研究场域中的问题的敏锐程度不足。此外,本文也存在规范逻辑和实证逻辑并存的误区,需要对二者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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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了老师对如何明确、细化研究核心问题提出了建议。从个人的研究经验出发,她指出可以选择研究如何改善广东的医疗准入制度或者研究港澳有资质医疗机构来内地执业等方向。此外,可以从“放管服”的视角出发,研究当前市场准入机制的现状,还可以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进行跨境治理的研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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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佩文老师指出,文章需要明确准入门槛高低的标准,可以在实证研究中探讨港澳医师对准入门槛高低的感知,进而使文章更加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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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活动的两大主办方代表分别进行了总结。胡汝为老师指出粤港澳三地因为多种因素的不同,有许多值得研究的地方。其次,她指出在本次论文工作坊中,多种学科的交叉碰撞有利于加强论文的实践意义,有助于提高论文作者的学科视野与理论素养。

紧接着,颜海娜老师作为另一个主办方的代表进行了总结。她首先肯定了本次论文工作坊所讨论论文的现实意义,其次肯定了分享人在本科修读公共卫生专业后修读法硕,进行交叉学科学习的意义。最后,对于本次论文工作坊四大党支部齐聚一堂的盛况,她认为值得继续坚持下去,在交流中成长,在成长中增进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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