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勇老师和两位老师的报告以及我们华师三位老师的报告可以分为两大类来看,即中国的田野政治学和非田野政治学。
宋菁菁老师在冲突政治学等方面的研究非常棒。在做东南亚国家方面的一些研究时,也到东南亚国家做了实地调查,她的研究是有田野经验和田野支撑的。关于讨论东南亚的政党研究问题,菁菁老师在研究的进展、主要议题和研究方法上给我们提供了关于东南亚研究的梳理,为未来对东南亚地区的政治问题有兴趣的学者进行投入研究提供了思路。就我们今天的主题来讲,我们更期待以东南亚政党研究为中心来展开研究,这其中涉及到的内容包括国家建设、政治转型、民主化的发展等,都是与政党有联系的,这也给我们思考中国的问题和总结中国的经验提供非常有意义的借鉴和参考。
我们我校政治学可能不像徐勇老师团队,有一个强大的凝聚力往一个方向进行研究。但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前沿,我们可以利用广东的地缘优势和信息优势,在多元包容的环境下进行研究,并且通过与徐勇老师对话来进一步拓展研究视野和研究场域。同时受徐勇老师团队学术研究的启发,可以把政党和其所在国家的基层社会关系、政党跟农民的关系结合,我想这其实就可以看作是扩大版的田野政治学议题。相信以后我们在这个方面的交流和对话将会更加有意义。
徐老师的两个主题,一个是将社会带入政治,另一个就是将基层带入国家。这两方面,是从政治学基础理论来重新思考国家与社会关系、国家治理问题,可以说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理论指引。徐老师高屋建瓴地把基层和基层社会带入政治学研究的主流领域,与公共管理和社会学的研究既有配合又有区别,这更加彰显了政治学学科的个性和自身的学术功能和使命。徐老师所讲的内容,包括提出的几个新概念,逐渐由陈军亚老师、黄振华老师的专题研究展开。板结社会、缝隙社会、钟摆社会、割据社会,这一系列新概念的提出,对于我们从政治学基础理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以及开展理论研究是非常具有新意的。
同时我也在思考:为什么政治学出现了弄丢发球权的问题?早期政治学有发言权,甚至有发球权。这里就要谈到村民自治。毫无疑问,村民自治是我们政治学基层研究的优势所在,是我们研究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其次从基层选举到基层民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也是政治学的研究领域。得益于中国基层民主发展,政治学在这个研究领域,至少有二十年的政治“蜜月期”。这个“蜜月期”的结束,与基层选举和基层民主发展起来后紧接着出现的基层稳定问题有很大关系。之后,出于对稳定的关注,研究开始倾向于基层治理。
虽然国家有大方面的政策调整,甚至是某种政治运作的转变。但直至今日,我始终不认为中国的选举、民主已经不重要了。尤其是在中国基层,选举和民主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对于中国来讲,成为一个现代国家,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成熟的、合格的、世界公认的现代国家,选举和民主这两个东西必须从基层做起,从基层做好、做实,这是我始终坚持的观点和信念。另外我也在思考如何重新认识基层。当前我们立足于国家治理也好、基层治理现代化也好,政治学尚未解决一个非常基础性的问题:国家基层政权单位跟基层政治的行动单位,两者之间理论上的论证还不够充分。关于这个方面,政治学在理论上还可以有更多的发挥空间。陈军亚老师对徐勇老师议题的展开是从板结社会到缝隙社会,再到国家治理。首先,我非常赞成陈军亚提到的一个观点—公共权威的确立及其统一性是政权建设的根本议题。但是我还要补充一下个人的看法,公共权威的确立及其统一性,确实是一个基本诉求。但公共权威的确立、何以确立、权威的合法性问题,这些是政治学必须要探讨和回应的问题。就此而言,统一性和合法性相结合,是我们面对公共权威的确立时都要兼顾的问题。陈老师关于早熟的板结社会和缝隙社会的分析是非常细致和精妙的。现代国家建构和现代国家治理想要打破“板结”,就要依靠政权下沉和政权建设,而消除缝隙则要靠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技术,这也恰恰是政治学对相关问题的细化和展开。陈老师提出了国家治理面临的两个挑战,一个是现代化,另外一个是现代化带来的流动性,如何处理好流动性的问题也是政治学研究的问题之一。国家的基本治理单元是讨论一个国家治理的基础性问题时,必须要弄清楚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还需要更进一步的考量甚至要进一步斟酌。回顾徐勇老师的主题报告,我们可以了解到国家基层政权单元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行动单元,这两组之间有联系但也有区别。那么“家户”它到底是一个政权单元、治理单元,还是一个政治行动的单元,这一点值得我们商榷。同样,关于乡镇村治的论断,肯定也需要进行调整和修复。村治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自治领域,国家治理同时也已经深深地嵌入和渗透到了村庄。从这一意义上来看,对村的研究,国家治理甚至是国家政权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我们认识中国的基层治理,也就是在认识乡村的国家政权建设、国家治理。甚至是在基层治理现代化这样的问题中,“家户”也好,宗族也罢,都无法代替村庄的因素。村这一级的学理性研究是包涵在政治学的基础理论中的。当前,虽然历史学和社会学对村这个层次的研究做的比较好,但政治学的研究还不够。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政治学的法理研究是不够的。如果村这一级法理上的研究还不通透的话,政治学的学理可能会缺乏非常坚实的支撑。因此在村这一级法理上的研究,政治学可以先走一步。关于田野政治学的发展,徐勇老师团队做了很多努力,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阮思余老师对于中国田野政治学的很多看法,我是认可的。我也要补充一点,不要把田野政治学局限在农村政治研究,把田野政治学当做农村政治研究的翻版,这样容易把田野政治学窄化和矮化。田野政治学是农村实证经验很重要的一个来源,但不能简单地认为,田野政治学等于农村政治研究,田野政治学需要突破农村研究的局限,不再给人一种浓郁的具有乡土气息的理论旨趣和学术品位。徐勇老师当前的研究也有把田野政治学发展成为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新流派或者是新的体系方向的趋向。由此可见,田野政治学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另外一个就是本土化的问题,本土化并非意味着所有的东西都要溯及传统,溯及过往,田野政治学还是有必要分清同历史政治学的关系。从学术发展的角度来看,田野政治学与历史政治学的联系会使学术研究做的更宏大。但在研究分野上,两者还是应该要有清晰的边界。田野政治学更多要当立足于当下、立足于现实。熊彩老师关于资本下乡与乡村振兴的议题是非常好的一个研究议题,也是田野政治研究这几年比较热门的话题。我们研究基地明年确立的重点,其中有一部分就是结合一些广东经验案例,盘点2018年到2022乡村振兴的一些阶段性成果。熊彩老师的研究是有田野和实证经验研究的,广东关于资本下乡有不同类型的案例,有成功的和不成功的。关于如何看待成功的和不成功的案例,我们明年将会专门设置一个议题研究。我个人还是不太同意资本下乡没有一次成功和资本下乡不可能成功的观点,希望后期有机会再进一步共同探讨。
(本文是作者在2021年12月31日“我校—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田野政治学学术共同体对话”的评论,经作者审定和充实)